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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住房公积金这几种情况可以提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8 11:23:00    

很多职工朋友知道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可以提取

那么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

哪些情况不能提取?

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01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购买“以旧换新”房屋提取;

3.支付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4.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

5.购买保障性自住住房提取;

6.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

7.购买拍卖房提取。

(二)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偿还荆州市行政区域内或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

(四)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

1.租赁公共住房提取;

2.租赁非公共住房提取。

(五)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

(六)支付物业费提取

(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职工离退休提取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取;

(2)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退休手续提取。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年提取;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提取。

3.重大疾病医疗提取

4.职工亡故、被宣告死亡提取

5.职工出国(境)定居提取

6.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提取

7.符合司法、税务、监察单位协助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的。

02 有哪些情形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被依法查封、冻结等非正常状态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门市房)、车库或者偿还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门市房)、车库贷款本息的;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行为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

(4)对所购住房进行室内装修的;

(5)职工存在个人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行为的(在贷款尚未还清前或解除担保前,不得申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提取);

(6)以赠予、继承、分割、合并、置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7)工作调离本市的(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转移)。

编辑: 苏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