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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新余农商行被罚5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9 10:34:00    

蓝鲸新闻8月18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对其罚款5万元。

此外,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行长的张小狮,以及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客户经理及征信员的倪茜,分别被罚款1万元。

来源:蓝鲸新闻